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政务公开、信息披露、民主评议、听证论证等制度,公开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及相关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志愿者等担任可持续发展监督员。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举报和控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网站、邮箱等,方便公众监督。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