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规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