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属地综合管理职责,依法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闲置住宅等资源,协助做好民宿开办申请及登记,开展民宿日常安全管理、风貌管控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等相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居)民开办的民宿的管理与促进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