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民宿选址应当避开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规定。

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民宿选址,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