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第二十三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低人数为五十一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