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四十七条有效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依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或者追认烈士,给予医疗、抚恤待遇。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