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四十四条有效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接到灭火救援报警或者上级的出动命令后,必须立即赶赴灭火救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实施灭火救援。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