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专门委员会办公会议第三十五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办公会议由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