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使用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融雪剂、生长调节剂等化学产品,避免对古树名木造成损害。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