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措施抑制扬尘,做好出入口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对粪便和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施工工地及其宿舍、厨房、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