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三都澳海域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损害三都澳海域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因海域环境污染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三都澳海域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