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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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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第三章 陆域生态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有效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流域内擅自引进或者放生外来物种,改变生态功能,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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