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域生态保护第十八条有效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域河道保洁和清淤疏浚责任,改善水域环境。水电站业主应当及时清理库面垃圾、漂浮物。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