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市、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流域保护工作情况。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