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旅游业发展用地,保障旅游重大项目用地。支持依法利用荒地、荒坡、荒滩、边远有居民海岛、废弃矿山以及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等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