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