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