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用血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