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宣传第十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献血公益宣传,免费刊播献血公益广告、献血科普知识和献血先进典型事迹。教育体育部门应当将献血法律法规及血液生理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车站、机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免费提供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广告牌、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开展献血公益宣传。鼓励其他具有广告发布资源的企业发布献血公益广告。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