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对在居民住宅区火灾预防和扑救、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消防科技研究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