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和标识。

鼓励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消防自救呼吸器、逃生绳、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和逃生避难器材。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