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居民住宅区,是指供居民居住使用的建筑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包括城镇居民住宅区、农村牧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