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消防职责第十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二)负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以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三)协助消防救援机构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公安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