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文明执法,并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