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