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第二十条有效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老年人给予照顾,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