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气象条例第八条有效本市促进公共气象数据开放和应用,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安全可控、分类分级等要求,依法向社会开放公共气象数据。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气象数据身份标识,推动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