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有效军事船舶、渔业船舶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