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交易、结算、交付、争议解决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