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数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数据领域的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普及,推进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