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数据领域的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普及,推进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公民数字素养。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