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变通规定。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