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进口货物、物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是指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境内的进货发票或者依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进口货物、物品来源合法的材料。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