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安排。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