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