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严格影视和各种出版物审查制度,加强对传媒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络运营商、网络阅读平台的监督管理。

禁止利用网络向未成年人发布、出售、出租、下载、存储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渲染淫秽、色情、暴力、恐怖、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民族歧视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