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