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