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山体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加强山体保护的宣传和监督,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山体的意识。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山体保护。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