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每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