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鼠、蚊、蝇、蟑等有害生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