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建立常态化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组织动员开展群防群控工作,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