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五章 健康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康复、免费体检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