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推进健康生活支持性环境建设,引导公民践行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健康心理、戒烟限酒、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良好睡眠等健康生活方式。

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健康生活方式门诊,提供合理膳食、体重管理、科学运动、睡眠改善、戒烟戒酒、慢性病预防管理等的指导和服务。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