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和内容/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四十七条有效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