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和内容/第三节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四十三条有效执法检查组可以采取座谈会、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或者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