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二章 监督工作计划第十三条有效监督工作计划由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