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