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