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兴安盟行政公署、通辽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引绰济辽工程年度可调水量,向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单位提出年度用水需求计划。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单位综合平衡年度可调水量和兴安盟、通辽市年度用水需求计划,在优先保障水源地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制订引绰济辽工程年度水量调度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