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第四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公共服务的个人可以按照规定申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制作、应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